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规定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。目前《绿叶维信(成都)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红曲饮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已形成,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一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
1、项目由来情况
鉴于市场需求与公司发展规划,绿叶维信计划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,于现有厂区内新建一条红曲饮片生产线。该生产线拟对原始红曲菌种进行培养,继而通过菌种接种、发酵培养、灭活、干燥、筛分及包装等工序生产红曲饮片。项目建成后,预计将新增红曲饮片年产能60吨。
2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红曲饮片生产线项目
建设单位:绿叶维信(成都)生物医药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凤凰路636号(绿叶维信(成都)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)
建设性质:改扩建
投资总额: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
员工人数:现有工程劳动定员1100人,本项目新增20人,项目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1120人。
工作制度:全年工作365d,项目实行三班制,8小时每班,每天工作24小时。
建设进度:本项目预计于2025年11月动工建设,预计2026年2月建成投运。
3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
(1)地表水环境质量
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《2024年成都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》,监测结果表明:锦江下游永安大桥及黄龙溪监测断面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Ⅲ类水质标准。
(2)环境空气
根据《2024年成都生态环境质量公报》:2024年成都市O3不能满足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 3095-2012)二级标准,为非达标区。监测期间,监测期间,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、氮氧化物满足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GB3095-2012)中的二级标准要求,氨、甲醇、硫化氢、氯化氢、丙酮、TVOC、硫酸雾均能满足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—大气环境》(HJ2.2-2018)中附录D中相关要求。
(3)声环境质量
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昼间、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3类区域标准。
(4)土壤环境质量
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中乙腈能够满足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表1二类筛选值管控要求,其他各物质指标均能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/T 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,表明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。
4、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
(1)废水
本项目废水总排口的pH、COD、BOD5、SS、动植物油排放满足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三级标准要求,氨氮、总氮、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。乙腈、总有机碳、急性毒性能达到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1907-2008)表2要求,故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。
(2)废气
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,废气中VOCs经处理后达到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77-2017)表3标准。
(3)固体废物
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。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、处置,去向明确。
(4)噪声
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设备、辅助设备等运行噪声,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降噪措施后,项目厂界可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3类标准。
(5)地下水污染防治
项目通过源头控制,分区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,其中分区防渗措施为将厂区分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、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,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。重点防渗区确保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≥6.0m,K≤10-7cm/s的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;一般防渗区确保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≥1.5m,K≤1×10-7cm/s;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。
5、环境影响分析
(1)对环境空气的影响
根据预测分析,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,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,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,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。
(2)对地表水的影响
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排口达标排入市政管网,纳入下游配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体,对水环境影响不大。
(3)对地下水的影响
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,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,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,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,避免污染地下水,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,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等级。
(4)对声环境的影响
项目实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,项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等级。
(5)固体废物影响
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,可得到妥善处理,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(6)环境风险
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,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。项目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,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可行,应急预案操作性强,只要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,则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角度是可行的。
6、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。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,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;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。项目生产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,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(包括:村委、企事业单位等)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。
三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传真、书信、电子邮件、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交意见时,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;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:(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Q_CshALNgVih4e-k3DlOJQ)(提取码:rwar)
五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:(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Q_CshALNgVih4e-k3DlOJQ)(提取码:rwar)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。
七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绿叶维信(成都)生物医药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工
联系电话:028-85722666
电子邮箱:huangxinglin@luye.com